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0章 婚姻问题概述
209.涉及婚姻的内容有很多,倘若详加论述,这本小书将变成鸿篇巨制。例如,我能谈论夫妻间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属世的婚姻之爱如何被提升变成属灵的婚姻之爱,它们又如何联结;一方如何随着另一方的增长而下降;这两种爱的种类和不同之处;妻子的聪明;天堂所发出的婚姻总气场和地狱所发出的对立气场;它们如何流入并被接受;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它话题,若详细展开,这些内容就会使本书变成鸿篇巨制,致使读者疲倦不堪。因此,为避免冗长无用的啰嗦,我将这些问题浓缩成一章,标题为“婚姻问题概述”。和前几章一样,我将它们分成以下系列要点:
⑴婚姻之爱的特有感觉是触觉。
⑵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变得智慧的能力逐渐增长;而对那些对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则逐渐下降。
⑶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同居的幸福逐渐增长;而对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则逐渐下降。
⑷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心智的联结和随之的友谊逐渐增长;而对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这二者都逐渐下降。
⑸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不断想成为一个人;而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则想成为两个人。
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期待永恒的婚姻,而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正好相反。
⑺婚姻之爱居于贞洁的妻子里面,然而她们的爱仍取决于她们的丈夫。
⑻只要丈夫热爱婚姻的纽带,妻子也会热爱它们。
⑼女人的聪明本质上是谦逊、优雅、平和、顺从、轻柔、温和;而男人的聪明本质上是严肃、粗鲁、硬朗、勇猛、放纵。
⑽妻子体验不到男人所感受的那种性兴奋,但她们有准备接受的状态。
⑾男人所拥有的性充裕取决于他们对生殖其智慧之真理的爱,还取决于他们对履行有用服务的爱。
⑿做爱的决定在于丈夫的美意。
⒀婚姻的气场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宇宙的每一个细节,甚至延伸至其最低级的形式。
⒁该气场由女性接受,并通过女性传给男性,而不是反过来。
⒂哪里有真正的婚姻之爱,该气场就在哪里被妻子接受,并唯独通过妻子被丈夫接受。
⒃哪里没有真正的婚姻之爱,该气场在哪里纵然被妻子接受,但无法通过她被丈夫接受。
⒄真正的婚姻之爱有可能存在于夫妻一方里面,同时却未存在于另一方里面。
⒅夫妻既有各种相似之处,又有各种不同之处,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
⒆各种相似之处能被联结起来,但无法与不同之处联结。
⒇主为那些渴望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提供相似的配偶,若在世上找不到,就在天上提供一个。
(21)人的婚姻之爱越衰退和丧失,他就越接近动物的本性。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606.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夜里看到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的人;后来,当他正在重生时,他还是像那同一个人,只是这个人在黎明时分看到,他在夜里看到的东西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天的光时,他看到它们是谵妄的后代,或疯狂的形式。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作梦的人,而一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清醒的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被比作清醒。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是指未重生的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是指重生的人(马太福音25:4);“灯”是指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油”是指属于爱的事物。重生的人就像会幕灯台上的灯,像那里上面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穹苍的光辉,如星星,直到永永远远”(但以理书12:3)的人。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从而被赶出那园子的人;事实上,他就是那棵树本身。但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生命树的人。他被允许吃生命树,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是指在属灵事物上的聪明,这聪明源于对真理的爱(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的人是“恶者之子”,重生的人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在那里,“恶者之子”是指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是指主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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