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0章 婚姻问题概述
209.涉及婚姻的内容有很多,倘若详加论述,这本小书将变成鸿篇巨制。例如,我能谈论夫妻间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属世的婚姻之爱如何被提升变成属灵的婚姻之爱,它们又如何联结;一方如何随着另一方的增长而下降;这两种爱的种类和不同之处;妻子的聪明;天堂所发出的婚姻总气场和地狱所发出的对立气场;它们如何流入并被接受;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它话题,若详细展开,这些内容就会使本书变成鸿篇巨制,致使读者疲倦不堪。因此,为避免冗长无用的啰嗦,我将这些问题浓缩成一章,标题为“婚姻问题概述”。和前几章一样,我将它们分成以下系列要点:
⑴婚姻之爱的特有感觉是触觉。
⑵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变得智慧的能力逐渐增长;而对那些对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则逐渐下降。
⑶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同居的幸福逐渐增长;而对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则逐渐下降。
⑷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心智的联结和随之的友谊逐渐增长;而对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这二者都逐渐下降。
⑸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不断想成为一个人;而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则想成为两个人。
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期待永恒的婚姻,而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正好相反。
⑺婚姻之爱居于贞洁的妻子里面,然而她们的爱仍取决于她们的丈夫。
⑻只要丈夫热爱婚姻的纽带,妻子也会热爱它们。
⑼女人的聪明本质上是谦逊、优雅、平和、顺从、轻柔、温和;而男人的聪明本质上是严肃、粗鲁、硬朗、勇猛、放纵。
⑽妻子体验不到男人所感受的那种性兴奋,但她们有准备接受的状态。
⑾男人所拥有的性充裕取决于他们对生殖其智慧之真理的爱,还取决于他们对履行有用服务的爱。
⑿做爱的决定在于丈夫的美意。
⒀婚姻的气场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宇宙的每一个细节,甚至延伸至其最低级的形式。
⒁该气场由女性接受,并通过女性传给男性,而不是反过来。
⒂哪里有真正的婚姻之爱,该气场就在哪里被妻子接受,并唯独通过妻子被丈夫接受。
⒃哪里没有真正的婚姻之爱,该气场在哪里纵然被妻子接受,但无法通过她被丈夫接受。
⒄真正的婚姻之爱有可能存在于夫妻一方里面,同时却未存在于另一方里面。
⒅夫妻既有各种相似之处,又有各种不同之处,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
⒆各种相似之处能被联结起来,但无法与不同之处联结。
⒇主为那些渴望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提供相似的配偶,若在世上找不到,就在天上提供一个。
(21)人的婚姻之爱越衰退和丧失,他就越接近动物的本性。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498.由上述内容得出的结论是: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本身完美地居于人的灵魂,它从灵魂流出,就像泉水汇入源泉一样涌入人心智的这两个部分,即意愿与理解,并通过它们涌入身体感官,进入言与行。因为人里面有三个生命层级,即灵魂、心智和有感觉的身体。高层所包含的一切,比低层所包含的要完美得多。主正是通过人所享有的这种自由,在这自由中并连同这自由一起存在于人里面,不断敦促被接受。但祂绝不撇弃或拿走他的自由,因为如前所述,凡人在属灵事物方面所做的事,若不是在自由状态下做的,就不会持久。因此,可以说,正是这自由允许主居于人的灵魂。
无论在灵界还是在世界,作恶均被律法制止,否则,无论哪个世界的社会都将不复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然而,必须清楚的是,若没有这些外在制约,不但社会不复存在,整个人类也会灭亡。因为人受两种爱诱惑,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或控制欲)和占有所有人财富的爱(或物欲)。这些爱若不受限制,就会如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主要由这两种爱产生,亚当的罪只是想变得像神一样,如经上所记,蛇将这恶注入到他里面,所以当他受诅时,经上这样说:
地必给他长出荆棘和蒺藜来。(创世记3:5,18)
这句话表示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但是,凡被这些爱奴役的人,皆视自己为独一目标,所有人都因他并为他存在。这种人没有任何怜悯,既不畏惧神,也不爱邻舍;所以,他们无情、冷酷、残忍,对抢劫和偷盗的贪恋和私欲与地狱相称,并且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耍尽阴谋诡计。就连地上的动物也没有这种与生俱来的恶毒,它们不会彼此杀戮和吞灭,除非饥肠辘辘或自卫。因此,从这两种爱的角度来看,恶人比任何动物都要残忍、凶狠和糟糕。
这就是人的内在本质。这一点可体现在失去法律约束的煽动骚乱中,也体现在士兵接到可向被征服者或围困者肆意发泄怒火的信号时所进行的屠杀和掠夺中;在听到命令停止的击鼓声之前,几乎没有人会罢手。这些例子表明,若不是对法律制裁的畏惧约束人,那么不但社会,而且整个人类都将被毁灭。将所有这些罪恶除去的唯一途径,就是正确运用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也就是将心智专注于反思死后的生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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