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4.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夫妻所生的孩子若是儿子,就会获得觉悟关乎智慧之事的倾向和能力;若为女儿,就会获得热爱智慧教导的倾向和能力。这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自创世时就被植入每个人的灵魂,还被植入随灵魂而来的一切。该婚姻充满整个宇宙,从最初之物直至最末之物,从人类直至蠕虫,如前所示(92节)。前面还指出,打开心智低层,直至它们能与享有天上光热的高层联结之处的能力,自创世时也被植入每个人。由此明显可知,由这种婚姻所生出的后代要胜过其他所有人,因为他们自出生时就继承了将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结合、因而变得智慧的能力和天赋。因此,他们能轻易吸收涉及教会和天堂的事物。前面多次证明,婚姻之爱就与这些事物联结。综上所述,主创造者一直并仍在提供出于真正婚姻之爱的婚姻所为的目的,在理性面前一目了然。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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