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2.⒄享有婚姻真爱的夫妻所生的孩子,会从父母那里继承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若为儿子,就会从该婚姻获得觉悟关乎智慧之事的倾向和能力;若为女儿,就会从该婚姻获得热爱智慧教导的倾向和能力。孩子会从父母那里获得一种倾向,即倾向于与父母的爱和生活方式有关的那类事物;谁都能从总体上的历史,以及个人的具体经验清楚知道这一事实。然而,如前面两个记事(156e,182节)所提到的,灵界一些智者使我信服:孩子并非获得或继承父母的实际情感,以至于像他们那样生活,只是获得或继承朝向这种生活方式的倾向,以及随从它的能力。
此外,他们与生俱来的倾向若没有被阻断,就会把后代引向与父母类似的情感、思维、言语、生活中。这一点从犹太民族明显看出来,如今,这个民族仍和它在埃及、旷野、迦南地,以及我们主时代的列祖一样。他们不仅心智相似,甚至脸也相似;谁都能一眼认出犹太人。其他后代也一样,由此可准确无误地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生来就倾向于类似父母的那类事物。然而,按照主的圣治,父母的实际思维和行为不会自动跟来,以便错误的倾向能得以纠正。做到这一点的能力也已被植入,这种能力使得行为习惯可通过父母和教师,以后则通过能凭自己的判断力行事的人自己而得以改善。
61.神通过符合秩序的万物直觉、知道并看见违反秩序所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小细节。原因在于,神不会将人保守在罪恶中,而是使他从罪恶中退离。所以,祂不是引导他,而是与他相争。通过恶与假不断抗争、搏斗、抵抗、憎恶和反对祂自己的善与真,神能直觉它们的性质和程度。这从以下事实可推知,神全在于其秩序的一切细节中,对于它们当中的每一个也是全知的。这就好比某人的耳朵十分熟悉和谐一致的和音,因此能精确分辨出声音听上去如何不和谐、不一致,并且到了何种程度;或好比充满快乐感觉的人能洞察不快乐感觉的干扰;同样好比目光专注于美丽物体的人能对它旁边的丑陋物体形成精确评估,这就是为何画家习惯在漂亮的脸旁边摆一张丑脸的原因。当恶和假与善和真相争时,善和真的情形也是如此,因为通过善和真能清晰觉察恶和假。凡处于良善者皆能察觉邪恶,凡处于真理者皆能看清虚假。原因在于,良善处于天堂之热,真理处于天堂之光;而邪恶处于地狱之冷,虚假处于地狱之暗。这一点可用以下事实来说明:天堂天使能看清地狱所发生的一切,以及那里存在哪类怪物;而反过来,地狱灵人却全然不知天堂所发生的一切,甚至看不见天使,如同一个瞎子,或眼睛注视虚空或太空。理解力被智慧光照的人,好比人正午站在高山上,对下面的所有事物都看得了了分明;而享有更高光明的人则好比人透过望远镜去看周边和下面的物体,仿佛它们近在咫尺。但那些因确信谬念而处于地狱虚假之光的人,则好比人在夜里手拿灯笼站在同一座高山上,只能看见离他最近的物体,并且不能分辨这些物体的形状或颜色等属性。人若拥有稍许真理之光,但却过着邪恶生活,那么他在以对邪恶的喜爱为乐时,一开始看真理,就跟猫看挂在花园里的亚麻布差不多,这猫会飞扑到亚麻布上,好象那是它的庇护所。后来,他变得象夜鸟,最后变得象尖叫的猫头鹰。那时,他变得象扫烟囱的人,紧紧靠在烟囱的阴暗角落里,向上看,只能透过烟雾看到天空,向下看,则只能看到升起烟雾的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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