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2.⒄享有婚姻真爱的夫妻所生的孩子,会从父母那里继承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若为儿子,就会从该婚姻获得觉悟关乎智慧之事的倾向和能力;若为女儿,就会从该婚姻获得热爱智慧教导的倾向和能力。孩子会从父母那里获得一种倾向,即倾向于与父母的爱和生活方式有关的那类事物;谁都能从总体上的历史,以及个人的具体经验清楚知道这一事实。然而,如前面两个记事(156e,182节)所提到的,灵界一些智者使我信服:孩子并非获得或继承父母的实际情感,以至于像他们那样生活,只是获得或继承朝向这种生活方式的倾向,以及随从它的能力。
此外,他们与生俱来的倾向若没有被阻断,就会把后代引向与父母类似的情感、思维、言语、生活中。这一点从犹太民族明显看出来,如今,这个民族仍和它在埃及、旷野、迦南地,以及我们主时代的列祖一样。他们不仅心智相似,甚至脸也相似;谁都能一眼认出犹太人。其他后代也一样,由此可准确无误地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生来就倾向于类似父母的那类事物。然而,按照主的圣治,父母的实际思维和行为不会自动跟来,以便错误的倾向能得以纠正。做到这一点的能力也已被植入,这种能力使得行为习惯可通过父母和教师,以后则通过能凭自己的判断力行事的人自己而得以改善。
41.⑷爱和智慧在神里面是一。教会中的智者都知道,爱与仁的一切良善,以及智与信的一切真理皆来自神。人的理性也能看出这是真的,只要它知道爱与智慧的源头是灵界太阳,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或也可说,它们从耶和华神经由环绕祂的太阳而来。因为那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故由此如大白天一样可清楚看出,爱与智慧在其源头中是一,因而在神里面也是一,因为神是那太阳的源头。这一点可通过世间的太阳来说明:世间的太阳纯粹是火,其火热的属性产生热,其火的光辉产生光;因此,这二者在其源头处是一。
但热和光在发出时变得分离,这从它们所作用的事物明显可知。其中,有些事物接受的热相对多一些,有些事物接受的光相对多一些。这种情形尤其体现在人身上,因为人里面的生命之光,就是智慧,和生命之热,就是爱,是分离的。这是因为人必须被改造和重生,而若非生命之光,就是智慧,指示当意愿什么、热爱什么,改造和重生是不可能的。不过,要知道,神不断作工,在人里面将爱与智慧联结起来;然而,人若不注目于神,并信靠祂,就会不断作工使它们分离。于是,这二者,即爱或仁之善与智或信之真越在人里面被联结起来,人就越变成神的形像,越朝着天使所在的天堂被提升并进入其中。另一方面,这二者越在人里面被分离,人就越变成路西弗和龙的形像,从天上被摔到地上,然后堕入地下面的地狱中。这二者的结合所产生的效果是,人的状态变得如同春天的树,此时,热和光均等结合,使得树木发芽、开花、结果。而另一方面,当这二者被分离时,他的状态如同冬天的树,此时,光丧失热,这树变得光秃秃的,树叶凋零、绿色褪去。
当属灵之热,就是爱,与属灵之光,就是智慧分离时,或换句话说,当仁与信分离时,人变得如同滋生蛆虫的恶臭或腐烂的土壤,即便长出植物,其叶子也会布满虫子,然后被它们吃光。因为恶爱的诱惑本身是欲望,它们会爆发出来,不受理性的抑制和约束,反而被它热爱、纵容和滋养。总之,神不断努力联结起来的这两样事物,即爱与智慧,或仁与信,其分离好比脸色丧失红润,变得灰白如死人;或好比红润丧失白亮,使得脸色如同燃烧的火把;还好比两个人所缔结的婚约解体,使得妻子变成妓女,丈夫变成奸夫。因为爱或仁就象丈夫,智慧或信就象妻子。当这二者被分离时,属灵的卖淫嫖娼,即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就会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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