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02

202.⒄享有婚姻真

202.⒄享有婚姻真爱的夫妻所生的孩子,会从父母那里继承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若为儿子,就会从该婚姻获得觉悟关乎智慧之事的倾向和能力;若为女儿,就会从该婚姻获得热爱智慧教导的倾向和能力。孩子会从父母那里获得一种倾向,即倾向于与父母的爱和生活方式有关的那类事物;谁都能从总体上的历史,以及个人的具体经验清楚知道这一事实。然而,如前面两个记事(156e182节)所提到的,灵界一些智者使我信服:孩子并非获得或继承父母的实际情感,以至于像他们那样生活,只是获得或继承朝向这种生活方式的倾向,以及随从它的能力。

此外,他们与生俱来的倾向若没有被阻断,就会把后代引向与父母类似的情感、思维、言语、生活中。这一点从犹太民族明显看出来,如今,这个民族仍和它在埃及、旷野、迦南地,以及我们主时代的列祖一样。他们不仅心智相似,甚至脸也相似;谁都能一眼认出犹太人。其他后代也一样,由此可准确无误地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生来就倾向于类似父母的那类事物。然而,按照主的圣治,父母的实际思维和行为不会自动跟来,以便错误的倾向能得以纠正。做到这一点的能力也已被植入,这种能力使得行为习惯可通过父母和教师,以后则通过能凭自己的判断力行事的人自己而得以改善。


真实的基督教 #307

307.就属天之义而

307.就属天之义而言,“父”指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母”指圣徒的团契,也就是祂分散在世界各地的教会。主是“父”,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祢却是我们的父。耶和华啊!祢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祢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腓力说:“将父显给我们看。” 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8-11;12:45)
“母”是指主的教会,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天使对我说:“你到这里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天使将圣城耶路撒冷指示我。(启示录21:9,10)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9;马太福音9:15;马可福音2:19;路加福音5:34,35;约翰福音3:29;19:25,26,27)
“新耶路撒冷”是指主如今要建立的新教会(参看《破解启示录》800,881节)。正是这个教会,而不是先前的教会,是“妻子”和“母亲”。从该婚姻(主与新教会的婚姻)受生的属灵后代,就是由仁爱构成的各种良善,以及由信仰构成的各种真理。通过主拥有这些善与真的人就被称作“婚礼之子”、“神的儿子”、“从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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