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1.⒃他们的形式也如此逐渐从内在变得更完美和高尚。当两个形式通过婚姻成为一个形式,因而当两个肉体照着他们原本受造的样子成为一体时,人的形式才是最完美、最高尚的。这时,丈夫的心智升入更高级的光,妻子的心智则升入更高级的热;然后,他们发芽、开花、结果,像春天的树那样(参看188—189节)。下一节我们将看到,这种高尚的形式会生出高尚的果实,这果实在天上是属灵的,在地上则是属世的。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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