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0

20.之后,天使带他

20.之后,天使带他们来到婚房,守门人给他们打开房门。一跨过门槛,新郎派来的天使立刻迎接他们,把他们领到里面,指给他们安排好的地方。然后,他们被邀请进入前厅,只见屋子中间摆着一张桌子,上面放了一个华丽的烛台,烛台上饰有七个分枝和碗,全是金子制成的。墙上挂着银灯,这些银灯全都发出金色光芒。烛台两边各有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三排烤面包,房间四个角落的桌子上有水晶高脚杯。

正当他们观看这些事物时,快看,隔壁房间的门开了,就见六个童女出来了,后面跟着新郎和新娘。他们手牵手,将彼此领到烛台对面的座位前。然后,他们就坐下来,新郎在左边,新娘在他的右边,六个童女站在新娘旁边的座位一侧。新郎身穿闪光的紫袍,一件带有以弗得的闪光亚麻上衣,以弗得上面是一个金板,周围镶有钻石。金板上刻有一只白鹭,它是该天堂社群的婚礼标志。新郎头戴主教法冠。新娘则身穿一件猩红色的披风,里面穿一件绣花长袍,从脖子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头戴镶有红宝石的金王冠。

他们各就各位后,新郎转向新娘,将一枚金戒指戴在她的手指上。然后,他拿出手镯和珍珠项链,将手镯套在她的手腕上,将项链挂在她的脖子上,说:“请接受这些信物。”当新娘接受它们后,新郎吻了她,并说:“现在你是我的”,然后称她为他的妻子。当他做这一切时,客人全都大声喊到:“祝福你们。”先是每个人单独说,随后大家一起喊出来。君主派来的人也代表他送出祝福。就在这时,前厅充满焚香,这是天堂赐福的标志。然后,随从们从烛台旁边的两张桌子上拿起烤面包,又端起角落的桌子上、现已盛满美酒的高脚杯,给每位客人分发面包和美酒,他们便吃喝起来。之后,丈夫和他的妻子起身,六个童女手拿现已点亮的银灯,跟随他们到了门槛。于是,这对新婚夫妇进了洞房,门就关上了。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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