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9.⒁就这样,少女转变为妻子,少男转变为丈夫。这一结果从本章前面部分的论述,以及前一章关于夫妻连合成为一体的论述可推知。少女之所以变成或被作成一个妻子,是因为妻子拥有取自丈夫、因而所获取的元素,这些元素是她以前为少女时所没有的。少男之所以变成或被作成一个丈夫,是因为丈夫拥有取自妻子的元素,这些元素是他以前为少男时所没有的,会提升他接受爱与智慧的能力。然而,这些效果只在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当中产生。这些人就在那些感觉“自己是一个联合的人,如同一体”的人当中,这一点可见于前一章(178节)。由此清楚可知,少女的状态在女人里面变成妻子的状态,少男的状态在男人里面变成丈夫的状态。
以下灵界经历向我证明了这一事实:有些男人声称,婚前与女人结合和婚后与妻子结合一样。闻听此言,妻子们极其愤慨地说:“根本不是这回事!它们之间的区别犹如幻想和现实之间的区别。”对此,男人们反驳说:“你们不是和从前一样是女人吗?”妻子们闻言大声说:“我们不是女人,而是妻子!你们正处在幻想、而非现实的爱中。所以这都是你们的空谈。”男人们又说:“就算不是女人,那至少也是结了婚的女人。”她们回答说:“刚结婚的时候的确是结了婚的女人;但现在我们是妻子!”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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