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8.⒀妻子通过怀着快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实现这种转变,这快乐源于以下事实:她愿意成为对丈夫智慧的爱。这一点与前面的解释(172—173节)一致,故在此不再过多解释。在妻子里面,婚姻的快乐没有其它源头,唯源于她们与丈夫成为一体的意愿,就像在属灵的婚姻中,良善与真理成为一体那样;婚姻之爱就是从该婚姻降下来的,这在相关章节(84节)已经详细说明。由此如在镜中那样可以看出,妻子与丈夫结合,犹如良善与真理结合;丈夫照着他在自己里面接受妻子之爱的程度反过来与妻子结合,犹如真理照着它在自己里面接受良善的程度反过来与良善结合。由此可见,妻子的爱通过丈夫的智慧形成,正如良善通过真理形成,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由此还明显可知,在妻子里面,婚姻的快乐主要出自她与丈夫成为一体的意愿,因此,她愿意成为对丈夫智慧的爱。因为如前面(188—189节)所解释的,那时,女人在丈夫的光中感受她的热之乐。
533.有两种爱早已扎根人类,一种是控制所有人的爱,一种是占有所有人财物的爱。若任其放纵,这两种爱就会如脱缰的野马,前一种爱甚至想要成为天堂的神;后一种爱甚至想要成为世界的神。所有其它恶爱(它们为数众多)皆从属于这两种爱。但要检查这两种爱极其困难,因为它们隐藏在最深处,就像含有毒液的蝰蛇藏在石缝中,当有人躺在这岩石上时,就给予致命一击,然后又退回藏身之处。它们还像古人所描述的塞壬,以歌声诱惑人,从而杀死他们。这两种爱还会以盛装妆点自己,就像魔鬼通过幻术在他的同类和他想欺骗的其他人当中所做的那样。
但必须清楚的是:这两种爱所占的优势在卑微人当中要超过在大人物当中,在穷人当中要超过在富人当中,在臣民当中要超过在国王当中。因为国王生来就拥有权力和财富,他们看待这些东西,最终就像其他人看待自己的仆人或财产一样,如地方官、行政官员、船长,甚至贫穷的农民。但对于那些野心勃勃、渴望开疆扩土的国王来说,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意愿的意图必须要省察,因为爱居于意愿,意愿是它的容器,如前所示。每种爱从意愿所发出的快乐进入认知的感知与思维,事实上,这些凭自己根本做不了什么,而是被意愿激活,因为它们需等意愿同意并确认属于其爱的一切。所以,意愿就是人居于其中的房子,认知则是他出入所经过的前厅。这就是为什么说必须省察意愿意图的原因;当省察并移除它们后,人就从属世的意愿里(无论遗传之恶还是实际之恶,其居所都在这属世意愿中)被提升上来,进入属灵的意愿,主通过这属灵意愿改造和重生属世意愿,再通过属世意愿改造和重生身体的感官和自发部分(the sensory and voluntary parts of the body),从而改造和重生整个人。
注:塞壬源自希腊神话传说,是人面鸟身的海妖,飞翔在大海上,拥有天籁般的歌喉,常用歌声诱惑过路的航海者而使航船触礁沉没,船员则成为塞壬的腹中餐。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