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8.⒀妻子通过怀着快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实现这种转变,这快乐源于以下事实:她愿意成为对丈夫智慧的爱。这一点与前面的解释(172—173节)一致,故在此不再过多解释。在妻子里面,婚姻的快乐没有其它源头,唯源于她们与丈夫成为一体的意愿,就像在属灵的婚姻中,良善与真理成为一体那样;婚姻之爱就是从该婚姻降下来的,这在相关章节(84节)已经详细说明。由此如在镜中那样可以看出,妻子与丈夫结合,犹如良善与真理结合;丈夫照着他在自己里面接受妻子之爱的程度反过来与妻子结合,犹如真理照着它在自己里面接受良善的程度反过来与良善结合。由此可见,妻子的爱通过丈夫的智慧形成,正如良善通过真理形成,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由此还明显可知,在妻子里面,婚姻的快乐主要出自她与丈夫成为一体的意愿,因此,她愿意成为对丈夫智慧的爱。因为如前面(188—189节)所解释的,那时,女人在丈夫的光中感受她的热之乐。
435.在仁爱的教义中,下面这句话扮演主要角色:第一,不要对邻舍行恶,第二,要向邻舍行善。这个信条可以说是形成通往仁爱教义的大门。众所周知,邪恶自人出生时就居于他的意愿中;由于一切邪恶皆针对或近或远的人,以及社群和国家,故可知,遗传的邪恶就是直接针对不同程度邻舍的邪恶。人凭理性本身也能看出,只要居于意愿中的邪恶没有被移除,他所行的良善就会浸渍于这邪恶中。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邪恶就在良善中,就象果核在果壳中或骨髓在骨头中。所以,这种人所行的良善尽管看似良善,但本质上并非良善。它就象光滑的外壳,里面的核仁已被蛀虫啃光;还象从内里一直烂到表面的白杏仁。
意欲恶和行出善本质上是两个对立面。因为恶属于对邻舍的恨,而善属于对邻舍的爱。或说,恶是邻舍的敌人,善是邻舍的朋友。这二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心智中,也就是说,恶居于内在人,而善居于外在人。倘若共存,外在的善就会像表面治愈、内里有腐烂物质的伤口。这时,人就象一棵烂了根的树,所结的果子仍是外表看起来完好、有用,而里面却令人恶心、无用。这种人又象废弃的渣滓,它们表面被抛光并涂上美丽的颜色后,被当成宝石来出售。总之,他们就象冒充鸽子蛋的猫头鹰的蛋。
当知道,人藉着身体行出来的良善是从他的灵,也就是内在人发出的。内在人就是死后仍活着的灵。所以,当这种人脱去构成其外在人的肉体后,他整个人完全被邪恶控制,并乐在其中,躲避良善如攻击他生命之物。
主在很多经文中教导说,在恶被除去之前,人无法行出本质为善之善:
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坏树不能结好果子。(马太福音7:16,18)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寻求公平,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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