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8.⒀妻子通过怀着快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实现这种转变,这快乐源于以下事实:她愿意成为对丈夫智慧的爱。这一点与前面的解释(172—173节)一致,故在此不再过多解释。在妻子里面,婚姻的快乐没有其它源头,唯源于她们与丈夫成为一体的意愿,就像在属灵的婚姻中,良善与真理成为一体那样;婚姻之爱就是从该婚姻降下来的,这在相关章节(84节)已经详细说明。由此如在镜中那样可以看出,妻子与丈夫结合,犹如良善与真理结合;丈夫照着他在自己里面接受妻子之爱的程度反过来与妻子结合,犹如真理照着它在自己里面接受良善的程度反过来与良善结合。由此可见,妻子的爱通过丈夫的智慧形成,正如良善通过真理形成,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由此还明显可知,在妻子里面,婚姻的快乐主要出自她与丈夫成为一体的意愿,因此,她愿意成为对丈夫智慧的爱。因为如前面(188—189节)所解释的,那时,女人在丈夫的光中感受她的热之乐。
291.这是第一诫的内容(出埃及记20:3;申命记5:7)。就属世之义,即字义而言,最直接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接下来就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埃及记20:4-5)。此诫命最接近字义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在此诫命颁发前后,直到主降世,亚洲绝大部分地区盛行偶像崇拜。其原因在于,主来之前的所有教会都是象征和代表性的;这些象征和代表具有这样的特点:神性事物以各种雕像和雕塑形式来展示。当这些东西所代表的含义丧失后,普通百姓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是这样敬拜的,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中敬拜取代耶和华的金牛犊明显可知。后来,他们并未完全杜绝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中的很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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