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8.⒀妻子通过怀着快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实现这种转变,这快乐源于以下事实:她愿意成为对丈夫智慧的爱。这一点与前面的解释(172—173节)一致,故在此不再过多解释。在妻子里面,婚姻的快乐没有其它源头,唯源于她们与丈夫成为一体的意愿,就像在属灵的婚姻中,良善与真理成为一体那样;婚姻之爱就是从该婚姻降下来的,这在相关章节(84节)已经详细说明。由此如在镜中那样可以看出,妻子与丈夫结合,犹如良善与真理结合;丈夫照着他在自己里面接受妻子之爱的程度反过来与妻子结合,犹如真理照着它在自己里面接受良善的程度反过来与良善结合。由此可见,妻子的爱通过丈夫的智慧形成,正如良善通过真理形成,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由此还明显可知,在妻子里面,婚姻的快乐主要出自她与丈夫成为一体的意愿,因此,她愿意成为对丈夫智慧的爱。因为如前面(188—189节)所解释的,那时,女人在丈夫的光中感受她的热之乐。
103.对此,我补充一个奥秘:灵魂来自父亲,就是这个人本人;而肉体来自母亲,并非这个人本人,却来自这个人;它仅仅是灵魂的衣服,由诸如来自尘世的那类事物交织而成;而灵魂则由诸如存在于灵界的那类事物交织而成。死后,人人都会抛弃从母亲那里得来的属世之物,并保留从父亲那里得来的属灵之物,连同包裹它的、由最纯的自然物质构成的一种边缘物(limbus)。对那些进入天堂的人来说,这种边缘物在下面,而属灵物在上面;但对那些进入地狱的人来说,这种边缘物在上面,而属灵物在下面。因此缘故,天使人(angel-man)通过天堂,即善与真说话;而魔鬼人(devil-man)发自内心说话时,如私下里,通过地狱说话;仅仅从口头上说话时,如公开场合,则仿佛通过天堂说话。
由于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真我,就其来源而言,是属灵的,故显而易见,为何父亲的爱的心智、性情、秉性、倾向和情感会居于子孙后代,并代代返回并显现。这也是为何很多家族,甚至民族能通过他们的始祖被辩认出来。有一种共同的相似性(common likeness)会反映在每个后代的脸上,这种相似性只能通过教会的属灵事物才能发生改变。雅各和犹大的共同相似性仍保留在他们的后代中;他们由此而有别于其他人。因为直到如今,他们仍顽固坚持他们的宗教信仰。孕育每个人的精子里面存在父亲灵魂的完整移植或分支,而父亲的灵魂被包裹在自然元素所形成的包裹物中。这些东西决定了肉体在母亲子宫内的形成,这肉体会变得要么类似于父亲,要么类似于母亲,而父亲的形像仍保留在它里面,并不断努力显露出来。所以,它若在第一代中无法实现这个目标,就会在随后的几代中实现它。
父亲的灵魂完整地存在于精子中。原因在于,如前所述,就其来源而言,灵魂是属灵的,属灵之物与空间毫不相干。所以,它小面积复制和大面积复制是一样的。至于主,祂在世时通过救赎行为脱去了从母亲那里所得人性的一切事物,并披上来自父亲的人性,也就是神性人。这就是为何在祂里面,人是神,神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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