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94

194.⑼妻子以种种

194.⑼妻子以种种隐秘的方式实现这种转变,这就是女人在男人沉睡时被造的意思。我们在《创世记》中读到:

耶和华神使亚当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把它建成一个女人。(创世记2:21,22

男人的沉睡,以及睡了表示他完全不知道妻子正在形成,可以说正从他被造。这一点从前章和本章的相关内容明显可知,即:妻子出于天生的小心谨慎,不会透露有关她们的爱,或她们如何接收丈夫生命的情感,并将其智慧转录到自己里面的任何情况。从前面的解释(166-168节)清楚可知,妻子以种种隐秘的方式实现这一切,而丈夫浑然不知,如同沉睡一般。那里还解释了,为了极其必要的理由,女人这样做的谨慎自创造,因而自出生就被注入她们,以便婚姻之爱,友谊和信任能建立起来,从而使得夫妻二人能享受同居的祝福和生活的幸福。为确保这一切按时发生,男人被吩咐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创世记2:24马太福音19:4,5)。

就灵义而言,男人要离开的父和母表示其意愿中的小我和理解力中的小我。男人意愿中的小我是爱他自己,理解力中的小我是爱他自己的智慧。连合表示专注于对妻子的爱。从刚才(193节)和其它章节可以看出,这两种小我若留在男人里面,对他来说就是致命的邪恶;只要男人与妻子连合,也就是说,接受她的爱,对这两种邪恶的爱就转变为婚姻之爱。沉睡表示浑然不知,或毫不关心;父和母表示男人的这两个小我,就是其意愿中的小我和理解力中的小我;连合表示专注于对某人的爱,这一切可通过圣言中的其它经文得以证实,但此处不合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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