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2.⑺婚姻还在夫妻的灵魂和心智里面产生不同形式。在尘世,人们很难发现婚姻施加于灵魂和心智的不同形式,因为在那里,灵魂和心智被包裹在一具肉体中,心智很少透过肉体显现。此外,比起古人,这个时代的人更善于从小学习如何伪装面部表情,从而将内心情感深深埋藏起来。由于这个原因,人很难看出心智的形式在婚前和婚后的区别。然而,在灵界,通过观察就能清楚看出灵魂和心智的形式在婚前和婚后有何不同。因为这时,人是灵人和天使,而他们无非是人形的灵魂和心智,脱去了由水陆元素及其散发到空气中的呼出物所构成的覆盖物。当这些东西被脱去后,原本存在于肉体里面的心智形式就变得可见;这时,已婚者和未婚者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一般来说,已婚夫妇的脸有一种内在的美,因为丈夫从妻子那里接受其爱的娇羞,而妻子则从丈夫那里接受其智慧的光辉;事实上,在灵界,夫妻二人在灵魂上被联结起来;而且,他们各自都显为完全的人。这是天堂里的情形,因为真正的婚姻不在别处,只在天堂。天堂之下只有被作成和未被作成的配对。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