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2.⑺婚姻还在夫妻的灵魂和心智里面产生不同形式。在尘世,人们很难发现婚姻施加于灵魂和心智的不同形式,因为在那里,灵魂和心智被包裹在一具肉体中,心智很少透过肉体显现。此外,比起古人,这个时代的人更善于从小学习如何伪装面部表情,从而将内心情感深深埋藏起来。由于这个原因,人很难看出心智的形式在婚前和婚后的区别。然而,在灵界,通过观察就能清楚看出灵魂和心智的形式在婚前和婚后有何不同。因为这时,人是灵人和天使,而他们无非是人形的灵魂和心智,脱去了由水陆元素及其散发到空气中的呼出物所构成的覆盖物。当这些东西被脱去后,原本存在于肉体里面的心智形式就变得可见;这时,已婚者和未婚者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一般来说,已婚夫妇的脸有一种内在的美,因为丈夫从妻子那里接受其爱的娇羞,而妻子则从丈夫那里接受其智慧的光辉;事实上,在灵界,夫妻二人在灵魂上被联结起来;而且,他们各自都显为完全的人。这是天堂里的情形,因为真正的婚姻不在别处,只在天堂。天堂之下只有被作成和未被作成的配对。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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