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2.⑺婚姻还在夫妻的灵魂和心智里面产生不同形式。在尘世,人们很难发现婚姻施加于灵魂和心智的不同形式,因为在那里,灵魂和心智被包裹在一具肉体中,心智很少透过肉体显现。此外,比起古人,这个时代的人更善于从小学习如何伪装面部表情,从而将内心情感深深埋藏起来。由于这个原因,人很难看出心智的形式在婚前和婚后的区别。然而,在灵界,通过观察就能清楚看出灵魂和心智的形式在婚前和婚后有何不同。因为这时,人是灵人和天使,而他们无非是人形的灵魂和心智,脱去了由水陆元素及其散发到空气中的呼出物所构成的覆盖物。当这些东西被脱去后,原本存在于肉体里面的心智形式就变得可见;这时,已婚者和未婚者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一般来说,已婚夫妇的脸有一种内在的美,因为丈夫从妻子那里接受其爱的娇羞,而妻子则从丈夫那里接受其智慧的光辉;事实上,在灵界,夫妻二人在灵魂上被联结起来;而且,他们各自都显为完全的人。这是天堂里的情形,因为真正的婚姻不在别处,只在天堂。天堂之下只有被作成和未被作成的配对。
362.首先要提及学术界和神职人员至今不知的一些真相。它们仿佛深埋地下一样不为人知,尽管它们是智慧的宝库。若不将它们挖掘出来,公之于众,人们苦苦寻求获得对神、信、仁,以及自己生命状态的正解是徒劳的,更不知如何调控自己的生活,为永生的状态做好准备。迄今未知的真相如下:人只是生命的器官;生命及其必需的一切皆从天堂之神,就是主那里流入;人里面有两大生命本能,叫做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因而也是接受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信的容器;人所意愿的一切和所理解力的一切皆从外面流入;各种属于爱与仁的良善,和属于智与信的真理皆来自主,而与此对立一切皆来自地狱;主规定,凡从外面流入之物,人当在自己里面感觉如同自己的,因而当如同是自己的那样通过自己将它产生出来,尽管它丝毫不属于他;然而,由于其意愿和思维的能力所赋予他的自由意志,也由于所赐给他的对善与真的认知,以使他能自由选择对他的短暂或永恒的生命有益的东西,这类事物会算作他的。
凡斜眼看待这些真相的,就会从中得出很多疯狂的结论。而凡正眼看待它们的,则会从中得出很多智慧的结论。所以,要获得后一种而非前一种效果,有必要预先说明有关神和圣三一的判定和信条,然后证明有关信、仁、自由意志(自由意愿)、改造、重生、报应,以及作为手段的悔改、洗礼和圣餐的判定和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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