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92

192.⑺婚姻还在夫

192.⑺婚姻还在夫妻的灵魂和心智里面产生不同形式。在尘世,人们很难发现婚姻施加于灵魂和心智的不同形式,因为在那里,灵魂和心智被包裹在一具肉体中,心智很少透过肉体显现。此外,比起古人,这个时代的人更善于从小学习如何伪装面部表情,从而将内心情感深深埋藏起来。由于这个原因,人很难看出心智的形式在婚前和婚后的区别。然而,在灵界,通过观察就能清楚看出灵魂和心智的形式在婚前和婚后有何不同。因为这时,人是灵人和天使,而他们无非是人形的灵魂和心智,脱去了由水陆元素及其散发到空气中的呼出物所构成的覆盖物。当这些东西被脱去后,原本存在于肉体里面的心智形式就变得可见;这时,已婚者和未婚者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一般来说,已婚夫妇的脸有一种内在的美,因为丈夫从妻子那里接受其爱的娇羞,而妻子则从丈夫那里接受其智慧的光辉;事实上,在灵界,夫妻二人在灵魂上被联结起来;而且,他们各自都显为完全的人。这是天堂里的情形,因为真正的婚姻不在别处,只在天堂。天堂之下只有被作成和未被作成的配对。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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