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90

190.⑸男人和女人

190.⑸男人和女人里面的生命状态在婚前和婚后是不同的。无论男女,婚前都有两种不同的状态,一种在有婚姻倾向之前,一种在有婚姻倾向之后。这两种状态的变化,以及由此而来的心智转变随着这些状态的不断发展而一个接一个地到来。但在此时间不允许我们描述这些变化,因为它们在不同的个体身上千差万别。从本质上说,婚前,婚姻的倾向仅仅是头脑中的想法,但这些想法在身体中变得越来越可察觉。而婚后,这些倾向的状态便趋向联结,以及生育。显然,这些状态不同于之前的,如同实现(realizations)不同于意图。

真实的基督教 #442

442.必须明白的是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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