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90

190.⑸男人和女人

190.⑸男人和女人里面的生命状态在婚前和婚后是不同的。无论男女,婚前都有两种不同的状态,一种在有婚姻倾向之前,一种在有婚姻倾向之后。这两种状态的变化,以及由此而来的心智转变随着这些状态的不断发展而一个接一个地到来。但在此时间不允许我们描述这些变化,因为它们在不同的个体身上千差万别。从本质上说,婚前,婚姻的倾向仅仅是头脑中的想法,但这些想法在身体中变得越来越可察觉。而婚后,这些倾向的状态便趋向联结,以及生育。显然,这些状态不同于之前的,如同实现(realizations)不同于意图。

真实的基督教 #39

39.⑶爱本身和智慧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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