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9

19.大约傍晚时分,

19.大约傍晚时分,一个身穿亚麻衣的信使来到天使陪伴的十个客人面前,邀请他们参加第二天举行的婚礼。想到他们将见识天堂的婚礼,这些客人十分兴奋。之后,他们被引领拜访了一位枢密院议员,并和他共进晚餐。餐后他们就回来并分开,各自回到自己的卧室,一直睡到早上。当他们醒来时,又听到从广场周围的房子里传来的童女和少女的歌声,如前所述。她们这次歌唱的主题是婚姻之爱的情感,其甜蜜深深感染并打动他们。他们发觉,一种被祝福的美妙感受在自己的欢乐中生长,并提升和更新他们。时间到了,天使说:“准备更衣,穿上我们君主给你们的天堂衣服。”他们穿上了,看哪,这衣服好像因火光而闪闪发亮。他们问天使:“怎么会这样?” “这是因为你们即将参加婚礼,在这种时刻,我们的衣服会闪闪发光,变成婚礼的礼服。”天使说。

真实的基督教 #521

521.但是,我的朋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