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9

19.大约傍晚时分,

19.大约傍晚时分,一个身穿亚麻衣的信使来到天使陪伴的十个客人面前,邀请他们参加第二天举行的婚礼。想到他们将见识天堂的婚礼,这些客人十分兴奋。之后,他们被引领拜访了一位枢密院议员,并和他共进晚餐。餐后他们就回来并分开,各自回到自己的卧室,一直睡到早上。当他们醒来时,又听到从广场周围的房子里传来的童女和少女的歌声,如前所述。她们这次歌唱的主题是婚姻之爱的情感,其甜蜜深深感染并打动他们。他们发觉,一种被祝福的美妙感受在自己的欢乐中生长,并提升和更新他们。时间到了,天使说:“准备更衣,穿上我们君主给你们的天堂衣服。”他们穿上了,看哪,这衣服好像因火光而闪闪发亮。他们问天使:“怎么会这样?” “这是因为你们即将参加婚礼,在这种时刻,我们的衣服会闪闪发光,变成婚礼的礼服。”天使说。

真实的基督教 #497

497.只需留意自己

497.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过程,人人都能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谁不能自由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及其作工、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倘若学过神学,还能知道有关这些主题的细节。为支持或反对这些事,谁不能去思考,甚至得出结论,并进行教导和著述呢?哪怕这自由仅被剥夺片刻,他还能继续思考吗?他的舌头岂不会哑,手岂不会无力?所以,我的朋友,要是愿意,你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就会拒绝和憎恶这些荒诞害人的异端邪说。如今,在关于仁与信、从而得救,以及永生的天堂教义上,这些异端邪说已将整个基督教界催眠得昏昏欲睡。
自由意志居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理由如下:
⑴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能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才能藉着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⑵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这灵只受制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总纲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然而却是靠着主)践行并服从它。
⑶人的灵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善与恶的中间,故处于平衡,他由此获得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关于该平衡,参看475节)。但只要人尚在人世,他的灵就处于天堂与尘世之间的平衡,并且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趋近尘世,就越靠近地狱。对此,他既能意识到,也意识不到,以便他在这方面处于自由,能被改造。
⑷意愿与理解力这两种官能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与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智与信的容器;每种官能都是在人完全自由的状态下被主激活,以便他们之间(主与人、人与主)存在相互结合,从而实现救赎。
⑸死后,一切审判都照着人对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使用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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