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大约傍晚时分,一个身穿亚麻衣的信使来到天使陪伴的十个客人面前,邀请他们参加第二天举行的婚礼。想到他们将见识天堂的婚礼,这些客人十分兴奋。之后,他们被引领拜访了一位枢密院议员,并和他共进晚餐。餐后他们就回来并分开,各自回到自己的卧室,一直睡到早上。当他们醒来时,又听到从广场周围的房子里传来的童女和少女的歌声,如前所述。她们这次歌唱的主题是婚姻之爱的情感,其甜蜜深深感染并打动他们。他们发觉,一种被祝福的美妙感受在自己的欢乐中生长,并提升和更新他们。时间到了,天使说:“准备更衣,穿上我们君主给你们的天堂衣服。”他们穿上了,看哪,这衣服好像因火光而闪闪发亮。他们问天使:“怎么会这样?” “这是因为你们即将参加婚礼,在这种时刻,我们的衣服会闪闪发光,变成婚礼的礼服。”天使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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