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89

189.我们说过,女

189.我们说过,女人在男人的光中感受她的热之乐。但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女人在男人的智慧中感受她的爱之乐,因为智慧是接受这爱的容器,并且爱在哪里找到与自己相对应的容器,就在哪里体验它的欢喜和快乐。这并不是说热以光为乐是在形式之外,而是在形式之内。在这些形式里面,属灵之热更以属灵之光为乐,因为这些形式从智慧和爱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从而能接受它们。这一点可通过植物的所谓光热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明。

热和光在这些形式之外只有简单的结合,但在它们之内,则好像在彼此玩耍;因为在那里,热和光就在能接受它们的形式或容器中;事实上,热和光穿越奇妙的迂回路径,在至内层努力结出功用的果实。此外,它们还将自己的愉悦广泛传播到周围的空气中,使空气充满芳香。属灵之热与属灵之光在人的形式内玩得更愉快,在此,热是婚姻之爱,光是智慧。


真实的基督教 #576

576.重生由主通过

576.重生由主通过仁与信实现,这一点从关于仁与信那两章的阐述可推知,特别是其中的以下内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像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仁与信这二者就是所谓的方法,因为它们将人与主联结起来,使得仁成为仁,信成为信。若人不参与自己的重生,这种结合无法实现;这就是为何我们说要加上人的合作。前几章数次提及人与主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就是这样的构成,以致它只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这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故有必要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一切动作,因而一切行为皆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也就是说,主动者起作用,被动者通过主动者起作用,因此一个行为由这二者产生,好比磨面机被轮子驱动,马车被马拉动,还好比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大体上好比工具受原理驱动(as the instrument is moved by the principal)。众所周知,这二者一起产生一个行为。至于仁与信,主起作用,人通过主起作用,因为主的主动就在人的被动里面;因此行动正确的能力来自主,由此行动的意愿好像是人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能凭自由意志与主行如一体,从而与主结合,或凭地狱的力量,也就是外来的力量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就是指人的行动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将通过如下对比进一步说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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