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7.⑶这些变化在男人和女人身上各不相同,因为男人自创造时就是知识、聪明和智慧的形式,女人则是对男人里面的这些事物的爱之形式。前面(90—91节)解释了,男人被造为理解的形式,女人被造为对男人理解的爱之形式。由此可知,从小到大相继发生在男人和女人里面的状态变化都是为了完善男人里面的理智形式和女人里面的意志形式。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男人里面的变化不同于女人里面的。不过,无论在男人还是在女人里面,外在形式,就是身体形式,都照着内在形式,就是心智的形式而得以完善。因为心智作用于身体,而不是反过来。这就是为何天上的小孩子照他们才智的发展长得又高又漂亮的原因。世上的小孩子则不然,因为他们像动物一样被包裹在一具肉体中。然而,天上的小孩子和世上的小孩子在这一点上是一样的,即: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他们首先倾向于满足其肉体感官的那类事物,然后逐渐倾向于影响其内在思维过程的那类事物,再逐渐倾向于以情感充满其意愿的那类事物。就在这时,即在从不成熟转向成熟的时候,婚姻的倾向也到来了。这是少女对少男的倾向,以及少男对少女的倾向。由于在天上和在地上一样,少女出于天生的谨慎隐藏她们对婚姻的倾向,所以那里的少男也没有意识到,并不是他们用爱打动了少女;其方刚之气也支持了这种表象(即:是他们用爱打动了少女)。然而,甚至连他们的这种方刚之气也是从女性所发出的爱之流注那里得来的,我们将在别处(223节)专门论述这种流注。上述考虑证实了这个观点的真实性,即:状态的变化在男人和女人身上各不相同,因为男人被造为知识、聪明和智慧的形式,女人则被造为对男人里面的这些事物的爱之形式。
588.为达到这一目的,人已被赋予将其理解力几乎提升至天堂天使所在之光的能力,以便他能明白,人必须意愿什么,必须由此做什么,明白他在世的亨通是短暂的,死后的祝福是永恒的。他若为自己获得智慧,并使其意愿顺从它,就会亨通蒙福;但是,他若使其理解力顺从他的意愿,就会倒霉悲惨。这是因为,意愿生来倾向邪恶,甚至倾向穷凶极恶;因此,若不通过理解力加以控制,任其意愿放纵之人会奔向大恶,他天生的野性会促使他为了自己的缘故而掠夺、屠杀所有不迎合他、不纵容其贪欲的人。
此外,人若不能单独完善他的理解力,并通过它完善他的意愿,就不会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因为若不单独完善理解力,将它提升至意愿之上,他将不能思考,也不能出于思维说话,而只能通过发声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他也不能凭理性、而只能凭本能行动;更不可能认识与神有关的一切,由此认识神自己,进而与祂结合,活到永远。事实上,人貌似凭自己运用思维和意愿,貌似凭自己的表象就是结合的互动元素,因为若没有互动,结合是不可能的,如同没有适应或调整,就不可能有主动与被动的结合。唯独神作用,人允许自己被作用,并且从表面上看,貌似凭自己配合,尽管从内在看,乃是靠着神。对这些事实的正确认识能使人明白,人的意愿之爱若通过理解力被提升,会是什么样;若未被提升,则又是什么样,因而人会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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