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87

187.⑶这些变化在

187.⑶这些变化在男人和女人身上各不相同,因为男人自创造时就是知识、聪明和智慧的形式,女人则是对男人里面的这些事物的爱之形式。前面(90—91节)解释了,男人被造为理解的形式,女人被造为对男人理解的爱之形式。由此可知,从小到大相继发生在男人和女人里面的状态变化都是为了完善男人里面的理智形式和女人里面的意志形式。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男人里面的变化不同于女人里面的。不过,无论在男人还是在女人里面,外在形式,就是身体形式,都照着内在形式,就是心智的形式而得以完善。因为心智作用于身体,而不是反过来。这就是为何天上的小孩子照他们才智的发展长得又高又漂亮的原因。世上的小孩子则不然,因为他们像动物一样被包裹在一具肉体中。然而,天上的小孩子和世上的小孩子在这一点上是一样的,即: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他们首先倾向于满足其肉体感官的那类事物,然后逐渐倾向于影响其内在思维过程的那类事物,再逐渐倾向于以情感充满其意愿的那类事物。就在这时,即在从不成熟转向成熟的时候,婚姻的倾向也到来了。这是少女对少男的倾向,以及少男对少女的倾向。由于在天上和在地上一样,少女出于天生的谨慎隐藏她们对婚姻的倾向,所以那里的少男也没有意识到,并不是他们用爱打动了少女;其方刚之气也支持了这种表象(即:是他们用爱打动了少女)。然而,甚至连他们的这种方刚之气也是从女性所发出的爱之流注那里得来的,我们将在别处(223节)专门论述这种流注。上述考虑证实了这个观点的真实性,即:状态的变化在男人和女人身上各不相同,因为男人被造为知识、聪明和智慧的形式,女人则被造为对男人里面的这些事物的爱之形式。

真实的基督教 #514

514.接下来的问题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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