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87

187.⑶这些变化在

187.⑶这些变化在男人和女人身上各不相同,因为男人自创造时就是知识、聪明和智慧的形式,女人则是对男人里面的这些事物的爱之形式。前面(90—91节)解释了,男人被造为理解的形式,女人被造为对男人理解的爱之形式。由此可知,从小到大相继发生在男人和女人里面的状态变化都是为了完善男人里面的理智形式和女人里面的意志形式。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男人里面的变化不同于女人里面的。不过,无论在男人还是在女人里面,外在形式,就是身体形式,都照着内在形式,就是心智的形式而得以完善。因为心智作用于身体,而不是反过来。这就是为何天上的小孩子照他们才智的发展长得又高又漂亮的原因。世上的小孩子则不然,因为他们像动物一样被包裹在一具肉体中。然而,天上的小孩子和世上的小孩子在这一点上是一样的,即: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他们首先倾向于满足其肉体感官的那类事物,然后逐渐倾向于影响其内在思维过程的那类事物,再逐渐倾向于以情感充满其意愿的那类事物。就在这时,即在从不成熟转向成熟的时候,婚姻的倾向也到来了。这是少女对少男的倾向,以及少男对少女的倾向。由于在天上和在地上一样,少女出于天生的谨慎隐藏她们对婚姻的倾向,所以那里的少男也没有意识到,并不是他们用爱打动了少女;其方刚之气也支持了这种表象(即:是他们用爱打动了少女)。然而,甚至连他们的这种方刚之气也是从女性所发出的爱之流注那里得来的,我们将在别处(223节)专门论述这种流注。上述考虑证实了这个观点的真实性,即:状态的变化在男人和女人身上各不相同,因为男人被造为知识、聪明和智慧的形式,女人则被造为对男人里面的这些事物的爱之形式。

真实的基督教 #39

39.⑶爱本身和智慧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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