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6.⑵内在形式,也就是其灵的形式,同样如此。该形式之所以随着人生命状态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是因为任何事物若没有一个形式是不存在的,正是状态创造了形式。因此,无论是说人的生命状态发生变化,还是说他的形式发生变化,意思都一样。人的一切情感和思维都在形式中,因而出自形式,因为形式是它们的容器。情感和思维若不存在于有形的容器中,甚至有可能就存在于没有大脑的脑壳里。这就像没有眼睛的视觉,没有耳朵的听觉,或没有舌头的味觉;众所周知,这些器官就是这些感觉的容器,容器就是形式。
我们之所以说,在人里面,生命状态、因而形式是不断变化的,是因为没有哪两种事物是完全一样或绝对同一的,更不用说多个事物了,这是智者曾经教导,并仍在教导的真理。例如,没有哪两个人的脸是一模一样的,更不用说许多张脸了。连续状态也一样,后一种状态永远不可能和前一种状态完全一样。由此可推知,人的生命状态,尤其他的内在状态永远在变化,因而他的形式也永远在变化。不过,由于这些考虑没有教导我们有关婚姻的任何事,只是为婚姻的相关知识做铺垫,还由于它们仅仅是基于理解力的哲学分析,有些人可能难以理解,所以,我们在此用这几句话带过。
564.由于在改革后的基督教界,很少有人实践悔改,所以在此有必要补充这一点:凡不审视和反省自己的人,最终不再知道何为咒诅他的邪恶和救赎他的良善,因为他没有藉以认识这一点的宗教信仰。人所没有看到、认识并承认的邪恶仍旧存留,凡存留的东西会日益根深蒂固,直到它阻塞其心智的内层。这使得人首先变得属世,然后变得感官化,最终变得肉体化。在后两种状态下,他认识不到任何咒诅的邪恶和救赎的良善。他变得像一棵长在坚硬岩石上的树,根扎在石缝中,最终因缺失水分而枯萎。
凡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皆具理性和道德,但通向理性的途径有两条:一条来自尘世,另一条来自天堂。人若仅循尘世而非天堂的途径通向理性与道德,那么就只在言谈举止上是理性与道德的,内在仍是动物,确切地说是野兽。因为他与地狱居民行如一体,而凡在地狱者,都具有这种性质。但人若也循天堂的途径通向理性与道德,就具有真正的理性和道德,因为他在灵、言语、身体上都是如此。言语和身体里的属灵之物就像它们里面的灵魂那样激活属世、感官和肉体的功能,他还与天堂居民行如一体。因此,既有属灵的理性道德之人,也有纯属世的理性道德之人。这两类人在世间无法彼此区分,若人由于不断练习而充满虚伪,尤其如此。但天上的天使能区分他们,容易得就像区分鸽子和猫头鹰,或绵羊和老虎。
纯属世人能看到别人的善与恶,也会指责他们。但他却不审视并反省自己,故看不到自己的恶。倘若别人发现他的恶,他就会用理性官能掩藏它,就像蛇把头藏起来、钻进沙土,或像大黄蜂把自己埋进粪土中。这一切是由于邪恶的快乐造成的,这快乐包围着他,如同迷雾笼罩着沼泽,吸收并熄灭光线。地狱的快乐不是别的。它从地狱呼出,流入每个人,注入他的脚底、背部和后枕骨。当它通过头在前额,通过身体在胸部被接受时,人就成为地狱的奴隶。因为人类的大脑专注于理解和它所包含的智慧,而小脑则专注于意愿及其爱。这就是为何大脑有两个部分的原因。地狱的快乐只能通过属灵的理性和道德得以纠正、改造和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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