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85

185.⑴从婴儿直到

185.⑴从婴儿直到生命结束,以及此后直到永远,人的生命状态不断在变化。人的生命状态一般被称为婴儿期、童年期、青春期、成年期和老年期。众所周知,只要仍活在世上,每个人都依次从一个状态过渡到下一个状态,因而从最初状态过渡到最后状态。若没有时间的间隔,各个年龄段之间的过渡并不明显;但理性能看出,这些过渡每时每刻都在逐渐进行,因而它们不断在发展。人就像一棵树,树自种子被丢进地里的那刻起,就每时每刻,甚至每一霎那间不停生长、变高。这些时时刻刻的发展也是状态的变化,因为后期发展会将某种事物加添到前期发展上,这会完善它的状态。

发生在人之内在的变化在连续性上比发生在其外在的更完美。这是因为人的内在(我们所说的内在是指属于其心智或灵的事物)被提升到其外在之上,故处于更高层;更高层的事物里面发生上千个变化的同时,外在事物里面只发生一个变化。发生在人之内在的变化是意愿在情感方面的状态变化,和理解在思维方面的状态变化。这个标题尤指这些情感和思维状态中的渐次变化。

人的两种生命官能或生命类型所经历的状态变化从婴儿持续到生命结束,此后持续到永远。这是因为,知识是永无止境的,聪明尤其没有止境,更不用说智慧了。它们无限而永恒的延伸是由于那无限和永恒者,也就是它们的源头。这就是古人的哲学格言,即:一切事物皆可无限分割的来源;对此应加上一条:一切事物皆可无限繁殖。天使声称,他们在智慧上被主不断完善,直到永远,这也意味着无限,因为永远就是时间上的无限。


真实的基督教 #73

73.第二天,有一些

73.第二天,有一些相信预定和分配的人从这群灵人中来到我面前,他们说:“我们觉得自己醉了,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昨天那人所说的话。他谈到全能,还谈到秩序,并得出结论说,由于全能是神性,所以秩序也是神性,甚至神自己就是秩序。他还声称,秩序的法则和圣言里的真理一样多,不止成千上万,而且数以亿万。而神服从祂自己在圣言里的律法,人则服从他的律法。神性全能若受制于律法,那它算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话,全能就丧失了一切绝对权力。难道神所拥有的权力还不如世上专制的君王?他尚能以绝对的权力行事,如屋大维?奥古斯都或尼禄。一想到全能受制于律法,我们就觉得好象喝醉了,若不得到帮助就要昏倒。我们的信教导我们这样祷告:父神必因祂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我们相信祂会怜悯祂所拣选的任何人,赦免祂所喜悦之人的罪过,拯救凡祂所愿意的人。我们不敢从祂的全能那里减损丝毫东西。因此,对于将神束缚在自己律法枷锁下的行为,我们视为不敬,因为这与祂的全能是矛盾的。”
说完这番话,他们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我发现他们很迷惘,于是就说:“我会向主祷告,通过祂带给你们帮助,让这个问题有些眉目,不过,现在我只能举几个例子。”我说:“全能的神通过祂里面的秩序创造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使这个世界服从祂所在的秩序,并照着这秩序管理它;祂赋予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以自己的秩序。所以,人类有自己的秩序,动物、鸟类、鱼类、昆虫都各有自己的秩序,每棵树,甚至每片草也有自己的秩序。我简要举例说明如下:指定给人类的秩序法则是,他当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真理,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它们,并尽其所能理性这样做,从而为自己获得一种属世之信。神那一方的秩序法则是,祂以其神性之光靠近并充满这些真理,从而以神性本质充满这人的属世之信。属世之信仅仅是知识和信念,并且只能以这种方式成为得救之信,别无它法。仁也一样。我再举几个例子简要说明。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避免作恶,神才能照着祂的律法饶恕任何人的罪孽。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以属世的方式使自己重生,神才能以属灵的方式使他重生。神不断努力重生并救赎人,但祂无法实现这一点,除非这人预备好接受神,从而铺平道路,并向祂打开门。新郎在少女成为他的新娘之前无法进入她的寝室,因为她会关上门,将钥匙保存在里面。不过,当许下婚姻的诺言时,她会把钥匙交给新郎。
神若非成为一个人,就无法凭祂的全能救赎人类。若非祂的人性首先如同婴儿的人性,然后如同孩童的人性,接着将自身塑造为祂的父所能进入的容器和居所,祂也无法使祂的人性变成神性。祂通过应验圣言的全部,也就是说,圣言所包含的一切秩序法则而成就这一切。祂做得越完全,祂将自己与父融合得越紧密,父也将自己与祂融合得越紧密。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以使你们能明白:神性全能处在秩序中,它的治理,也就是所谓的圣治(或天命)则遵循祂的秩序;它不可能与它们背道而行,也不可能改变它们的一点一划,因为神就是秩序及其一切法则。
说完这番话,一道明亮的金光透过屋顶照射进来,又变成基路伯飞在空中。它们所散发的红光照亮了一些人的太阳穴,不过是朝向他们的脑后,而非额前,因为他们嘟哝说:“我们还是不明白全能是什么。”于是我说:“一旦对你们所说的话给你们一些启发,它就会被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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