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5.⑴从婴儿直到生命结束,以及此后直到永远,人的生命状态不断在变化。人的生命状态一般被称为婴儿期、童年期、青春期、成年期和老年期。众所周知,只要仍活在世上,每个人都依次从一个状态过渡到下一个状态,因而从最初状态过渡到最后状态。若没有时间的间隔,各个年龄段之间的过渡并不明显;但理性能看出,这些过渡每时每刻都在逐渐进行,因而它们不断在发展。人就像一棵树,树自种子被丢进地里的那刻起,就每时每刻,甚至每一霎那间不停生长、变高。这些时时刻刻的发展也是状态的变化,因为后期发展会将某种事物加添到前期发展上,这会完善它的状态。
发生在人之内在的变化在连续性上比发生在其外在的更完美。这是因为人的内在(我们所说的内在是指属于其心智或灵的事物)被提升到其外在之上,故处于更高层;更高层的事物里面发生上千个变化的同时,外在事物里面只发生一个变化。发生在人之内在的变化是意愿在情感方面的状态变化,和理解在思维方面的状态变化。这个标题尤指这些情感和思维状态中的渐次变化。
人的两种生命官能或生命类型所经历的状态变化从婴儿持续到生命结束,此后持续到永远。这是因为,知识是永无止境的,聪明尤其没有止境,更不用说智慧了。它们无限而永恒的延伸是由于那无限和永恒者,也就是它们的源头。这就是古人的哲学格言,即:一切事物皆可无限分割的来源;对此应加上一条:一切事物皆可无限繁殖。天使声称,他们在智慧上被主不断完善,直到永远,这也意味着无限,因为永远就是时间上的无限。
455.下面有关地狱和天堂的简要描述有助于说明恶人的内在人和善人的内在人各自是何性质,因为恶人的内在人与地狱魔鬼结合,而善人的内在人与天堂天使结合。地狱出于其爱而沉溺于一切邪恶的乐趣,如仇恨、报复、杀戮的乐趣,劫掠和偷盗的乐趣,诅咒与亵渎的乐趣,以及否认神的存在和亵渎圣言的乐趣。这些乐趣全都隐藏在人的欲望当中,以致他没有反思它们。这些乐趣使他的欲望燃烧起来,如同点燃的火把,这就是圣言中地狱之火所指的。然而,天堂的乐趣是爱邻爱神的乐趣。
由于地狱的乐趣与天堂的乐趣完全对立,所以它们之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天堂的乐趣从上面灌注到这个鸿沟中,而地狱的乐趣则从下面涌入它里面。活在世上时,人就在这鸿沟的中间,以便他处于平衡中,从而自由地转向天堂或地狱。天堂里的人和地狱里的人之间所限定的“深渊”(路加福音16:26)指的就是这个鸿沟。
这些事实有助于证实恶人当中爱的友谊是何性质。就外在人而言,它是装腔作势,假装道德,以便布下网罗,寻找机会满足其爱的乐趣,其内在人则因这乐趣而灼烧。只有对法律的畏惧,以及由此对其名声和生命的畏惧能拦住他们,制止他们的行为。所以,他们的友谊就像糖里的蜘蛛,面包里的蝰蛇,蜂蜜蛋糕中的幼鳄,草丛中的蛇。
这就是恶人与每个人的友谊。不过,在那些认同邪恶的人,诸如小偷、强盗和海盗当中,只要他们齐心合意去掠夺,友谊就是亲密的;因为这时他们会象亲兄弟那样彼此拥抱,一起大吃大喝,唱歌跳舞,合谋去毁灭其他人;然而,每个人内心看待自己的同伴,如同仇敌看待仇敌;狡猾的强盗甚至在自己的同伴身上看出这一点,因而很怕他。由此清楚可知,这种人之间没有友谊,只有无法消除的仇恨。
455a.凡未公开站在作恶者这一边,或去抢劫,相反,却象好公民那样过着文明道德的生活,以各种方式服务他人,然而没有遏制居于属世人的欲望之人,都以为他的友谊不是这样的。但我通过灵界众多例子确实得知,这类友谊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所有拒绝信和藐视教会神圣事物,认为它们对自己一点也不重要,仅适用于普通百姓的人身上。其中有些人的地狱之爱的乐趣就像树皮包裹的阴燃原木中的火那样隐藏起来;有的像灰烬下的煤炭;有的则像被火点燃后燃烧起来的蜡烛等等。这就是每一个发自内心拒绝宗教事物之人。他们的内在人处于地狱,只要仍活在尘世(这时,他们由于外在所表现出的道德而未意识到这一点),除了自己和自己的子女外,他们不承认任何人为自己的邻舍。他们对待其他人要么心怀蔑视,这时他们就像伺机袭击巢中鸟儿的猫,要么心怀仇恨,这时他们就像注视着要吞食的狗的狼。作出以上陈述是为了通过仁爱的对立面来说明何为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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