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5.⑴从婴儿直到生命结束,以及此后直到永远,人的生命状态不断在变化。人的生命状态一般被称为婴儿期、童年期、青春期、成年期和老年期。众所周知,只要仍活在世上,每个人都依次从一个状态过渡到下一个状态,因而从最初状态过渡到最后状态。若没有时间的间隔,各个年龄段之间的过渡并不明显;但理性能看出,这些过渡每时每刻都在逐渐进行,因而它们不断在发展。人就像一棵树,树自种子被丢进地里的那刻起,就每时每刻,甚至每一霎那间不停生长、变高。这些时时刻刻的发展也是状态的变化,因为后期发展会将某种事物加添到前期发展上,这会完善它的状态。
发生在人之内在的变化在连续性上比发生在其外在的更完美。这是因为人的内在(我们所说的内在是指属于其心智或灵的事物)被提升到其外在之上,故处于更高层;更高层的事物里面发生上千个变化的同时,外在事物里面只发生一个变化。发生在人之内在的变化是意愿在情感方面的状态变化,和理解在思维方面的状态变化。这个标题尤指这些情感和思维状态中的渐次变化。
人的两种生命官能或生命类型所经历的状态变化从婴儿持续到生命结束,此后持续到永远。这是因为,知识是永无止境的,聪明尤其没有止境,更不用说智慧了。它们无限而永恒的延伸是由于那无限和永恒者,也就是它们的源头。这就是古人的哲学格言,即:一切事物皆可无限分割的来源;对此应加上一条:一切事物皆可无限繁殖。天使声称,他们在智慧上被主不断完善,直到永远,这也意味着无限,因为永远就是时间上的无限。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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