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5.⑴从婴儿直到生命结束,以及此后直到永远,人的生命状态不断在变化。人的生命状态一般被称为婴儿期、童年期、青春期、成年期和老年期。众所周知,只要仍活在世上,每个人都依次从一个状态过渡到下一个状态,因而从最初状态过渡到最后状态。若没有时间的间隔,各个年龄段之间的过渡并不明显;但理性能看出,这些过渡每时每刻都在逐渐进行,因而它们不断在发展。人就像一棵树,树自种子被丢进地里的那刻起,就每时每刻,甚至每一霎那间不停生长、变高。这些时时刻刻的发展也是状态的变化,因为后期发展会将某种事物加添到前期发展上,这会完善它的状态。
发生在人之内在的变化在连续性上比发生在其外在的更完美。这是因为人的内在(我们所说的内在是指属于其心智或灵的事物)被提升到其外在之上,故处于更高层;更高层的事物里面发生上千个变化的同时,外在事物里面只发生一个变化。发生在人之内在的变化是意愿在情感方面的状态变化,和理解在思维方面的状态变化。这个标题尤指这些情感和思维状态中的渐次变化。
人的两种生命官能或生命类型所经历的状态变化从婴儿持续到生命结束,此后持续到永远。这是因为,知识是永无止境的,聪明尤其没有止境,更不用说智慧了。它们无限而永恒的延伸是由于那无限和永恒者,也就是它们的源头。这就是古人的哲学格言,即:一切事物皆可无限分割的来源;对此应加上一条:一切事物皆可无限繁殖。天使声称,他们在智慧上被主不断完善,直到永远,这也意味着无限,因为永远就是时间上的无限。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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