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80

180.(21)这爱

180.(21)这爱的状态是纯真,平安,宁静,亲密的友谊,充分的信任, 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为对方行一切良善的相互渴望;所有这些事物都会带来祝福、幸福和快乐;并通过他们永恒的享受带来天上的幸福。

所有这些之所以都在婚姻之爱里面,因而出自它,是因为婚姻之爱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该婚姻出自主。爱的性质是这样:爱渴望与它衷心所爱的对象交融,事实上,渴望给对方带来快乐,并从对方那里寻求自己的快乐。主里面的神性之爱对于主造为从祂自己发出的爱与智慧之容器的人,更是无限如此。

由于主造人是为了接受这些,即造男人是为了接受智慧,造女人是为了接受对男人智慧的爱,故祂将婚姻之爱注入人的至内层,因为婚姻之爱是赋予一切祝福、幸福、喜乐和愉悦的手段,它们连同生命唯独从主的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发出并流入人里面。因此,它们流入那些处于婚姻真爱状态的人里面,因为唯独他们是这一切的接受者。之所以提及“纯真,平安,宁静,亲密的友谊,充分的信任, 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为对方行一切良善的相互渴望”,是因为“纯真和平安”属于灵魂,“宁静”属于心智,“亲密的友谊”属于胸腔,“充分的信任”属于心,“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为对方行一切良善的相互渴望”则由于这些而属于身体。


真实的基督教 #52

52. (2)人若不

52.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由于不理解神在创造宇宙及其万物时所赋予它们的秩序,有何等多、何等大的荒唐谬论悄然潜入人的思想,并因此通过教会创始人的头脑溜进教会,这一点仅从下文(56-58节)对这些谬论的列举就能看出来。不过,首先,我在此阐明我所说的秩序的一般定义,即:秩序就是构成一个形式的部分、实质或元素的排列、界定和活动的品质;这就是它的状态的来源;状态的完美由智慧通过它的爱产生,而状态的不完美则是因贪欲而失去理智的后果。这个定义用到了实质、形式和状态这些术语,实质也是指形式,因为每一个实质就是一个形式。所有这些因是形而上学的抽象术语,故不可避免地显得非常晦涩难懂。不过,在下文,这种晦涩会通过举例说明被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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