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0.(21)这爱的状态是纯真,平安,宁静,亲密的友谊,充分的信任, 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为对方行一切良善的相互渴望;所有这些事物都会带来祝福、幸福和快乐;并通过他们永恒的享受带来天上的幸福。
所有这些之所以都在婚姻之爱里面,因而出自它,是因为婚姻之爱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该婚姻出自主。爱的性质是这样:爱渴望与它衷心所爱的对象交融,事实上,渴望给对方带来快乐,并从对方那里寻求自己的快乐。主里面的神性之爱对于主造为从祂自己发出的爱与智慧之容器的人,更是无限如此。
由于主造人是为了接受这些,即造男人是为了接受智慧,造女人是为了接受对男人智慧的爱,故祂将婚姻之爱注入人的至内层,因为婚姻之爱是赋予一切祝福、幸福、喜乐和愉悦的手段,它们连同生命唯独从主的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发出并流入人里面。因此,它们流入那些处于婚姻真爱状态的人里面,因为唯独他们是这一切的接受者。之所以提及“纯真,平安,宁静,亲密的友谊,充分的信任, 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为对方行一切良善的相互渴望”,是因为“纯真和平安”属于灵魂,“宁静”属于心智,“亲密的友谊”属于胸腔,“充分的信任”属于心,“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为对方行一切良善的相互渴望”则由于这些而属于身体。
383.⑴恶人无信,因为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恶属于地狱,因为那是一切恶的源头;信属于天堂,因为构成信的一切真理来自天堂。人只要活在世上,就被保持并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以便赋予他自由意志。地狱在他脚下,天堂在他头上。凡从地狱升上来的,都是恶与假,凡从天堂降下来的,都是善与真。人处在这两个对立面中间,同样处于属灵的平衡,能自由选择、接受这个或那个,然后归为己有。若选择恶与假,他就与地狱相联;若选择善与真,则与天堂相联。
由此不仅清楚可知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还可知这二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主体中,即同一个人中。否则,这人会被扯向不同的方向,仿佛有两根绳子系在他身上,一根向上拉他,一根往下拽他,因此,他就象是悬在半空中。他还像一只上下翻飞的乌鸫:向上飞时敬拜神,向下飞时敬魔鬼。谁都能看得出,这其实是亵渎。没有人能事奉两个主,除非恶这个或爱那个,正如主在马太福音(6:24)所教导的。
哪里有恶,哪里无信。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如:恶就像火(地狱之火无非是恶欲),像烧麦秸那样烧毁、削减信,直到将它及其所属的一切都化为灰烬。恶居于黑暗,信居于光明;恶藉着假灭绝信,好比黑暗灭绝光明。恶黑如墨,信白如雪、清如水;恶抹黑信,如同墨染黑雪和水。还有,恶无法与信之真结合,好比恶臭无法与芳香混合,或尿液无法与美酒混合;这二者无法共存,否则就好比发臭的死尸和活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它们无法共居,否则,好比狼住进羊圈,鹰栖在鸽房,狐狸宿在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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