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0.(21)这爱的状态是纯真,平安,宁静,亲密的友谊,充分的信任, 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为对方行一切良善的相互渴望;所有这些事物都会带来祝福、幸福和快乐;并通过他们永恒的享受带来天上的幸福。
所有这些之所以都在婚姻之爱里面,因而出自它,是因为婚姻之爱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该婚姻出自主。爱的性质是这样:爱渴望与它衷心所爱的对象交融,事实上,渴望给对方带来快乐,并从对方那里寻求自己的快乐。主里面的神性之爱对于主造为从祂自己发出的爱与智慧之容器的人,更是无限如此。
由于主造人是为了接受这些,即造男人是为了接受智慧,造女人是为了接受对男人智慧的爱,故祂将婚姻之爱注入人的至内层,因为婚姻之爱是赋予一切祝福、幸福、喜乐和愉悦的手段,它们连同生命唯独从主的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发出并流入人里面。因此,它们流入那些处于婚姻真爱状态的人里面,因为唯独他们是这一切的接受者。之所以提及“纯真,平安,宁静,亲密的友谊,充分的信任, 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为对方行一切良善的相互渴望”,是因为“纯真和平安”属于灵魂,“宁静”属于心智,“亲密的友谊”属于胸腔,“充分的信任”属于心,“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为对方行一切良善的相互渴望”则由于这些而属于身体。
373.就心智或本质而言,整个人完全存在于从他发出的每一个行为中。心智是指他的爱之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这些形成他的本性,总称为他的生命。若我们以这种方式看待行为,那么它们就象映现出这个人的镜子。这一点可通过牲畜和野兽身上的类似事实来说明:就一切活动而言,牲畜就是牲畜,野兽就是野兽。就各自的每一个动作而言,狼就是狼,虎就是虎,狐狸就是狐狸,狮子就是狮子;绵羊和山羊同样如此。人也一样;人的本性就是诸如它在其内在人中的样子。如果他的内在人就象一只狼或狐狸,那他的一切内在行为就象狼,或狐狸一样;而另一方面,如果他就象绵羊或羔羊,同样如此。不过,他在其每一个行为中的样子并未显明在其外在人中,因为虽然这种品性就隐藏在内在人里面,但外在人能围绕内在人披上各种形式。主说:
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路加福音6:45)
又:
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它来。人不是从荆棘上摘无花果,也不是从蒺藜里摘葡萄。(路加福音6:44)
人在其内在人中是何模样,他在从其发出的一切细节中也是何模样。死后,他会活生生地显明他自己,因为那时,他作为内在人活着,不再是外在人。当主、仁与信居于人的内在人中时,便有良善在他里面,从他发生的一切行为都是善的。这一点可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
⑵仁与信若不尽可能付诸行动,并共存于其中,就只是易逝的精神概念而已。
⑶唯独仁产生不了善行,唯独信更不可能,而是仁与信一起方可产生善行。
现逐一细查这几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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