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79

179.⒇就本质而言

179.⒇就本质而言,真正的婚姻之爱是灵魂的联结,心智的结合,是在胸腔,因而在身体里面结合的努力。前面(158节)讨论了灵魂的联结和心智的结合。之所以在胸腔感觉到一种结合的努力,是因为胸腔是集会的场所,可以说是一座宫廷;而身体则是它周围人口稠密的城市。胸腔之所以是集会的场所,是因为由灵魂和心智施加于身体的一切影响首先流入胸腔。它之所以像一座宫廷,是因为胸腔是心与肺的所在地,故能控制身体的一切部位。心脏通过血液控制全身,肺脏通过呼吸控制全身。显然,身体如同它周围人口稠密的城市。

因此,当夫妻的灵魂和心智被联结起来,并且联结他们的是真正的婚姻之爱时,那么可推知,这充满爱的联结首先流入他们的胸腔,并通过胸腔流入他们的身体,产生一种结合的努力。结合的努力在身体更明显,因为婚姻之爱将其努力指向它的最表层,从而实现其极乐的完满。由于胸腔是两条路径的交汇处,故显而易见,婚姻之爱为何在那里寻求其微妙感觉的场所。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㈠意愿和理解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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