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9.⒇就本质而言,真正的婚姻之爱是灵魂的联结,心智的结合,是在胸腔,因而在身体里面结合的努力。前面(158节)讨论了灵魂的联结和心智的结合。之所以在胸腔感觉到一种结合的努力,是因为胸腔是集会的场所,可以说是一座宫廷;而身体则是它周围人口稠密的城市。胸腔之所以是集会的场所,是因为由灵魂和心智施加于身体的一切影响首先流入胸腔。它之所以像一座宫廷,是因为胸腔是心与肺的所在地,故能控制身体的一切部位。心脏通过血液控制全身,肺脏通过呼吸控制全身。显然,身体如同它周围人口稠密的城市。
因此,当夫妻的灵魂和心智被联结起来,并且联结他们的是真正的婚姻之爱时,那么可推知,这充满爱的联结首先流入他们的胸腔,并通过胸腔流入他们的身体,产生一种结合的努力。结合的努力在身体更明显,因为婚姻之爱将其努力指向它的最表层,从而实现其极乐的完满。由于胸腔是两条路径的交汇处,故显而易见,婚姻之爱为何在那里寻求其微妙感觉的场所。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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