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6.⒄这些职责还随着他们互相帮助而将这二人联结为一体,同时构成一个家庭。世上众所周知的事之一是:丈夫的职责以某种方式与妻子的职责联结,妻子的职责则与丈夫的职责关联;这些联结和关联通过他们相互帮助而实现,并取决于他们的相互帮助。但主要职责,就是将夫妻二人的灵魂和生命绑定、联系并合而为一的职责,是联合抚养孩子。在这方面,丈夫和妻子的职责既各不相同,同时又联在一起。它们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负责哺育、教育婴幼儿(无论男女),以及教导女孩子,直到她们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被交到丈夫手里为止,是适合妻子的职责;而负责教导男孩子,从童年到青春期,再由此直到他们独立自主,是适合丈夫的职责。不过,这些职责通过夫妻二人给予彼此的建议、支持,以及其它许多种帮助而联在一起。众所周知,这些职责将夫妻二人的心连为一体,无论是联在一起的职责,还是性质不同的职责,或无论是夫妻共同承担的职责,还是各自承担的职责,并且被称为舐犊之情(即父母对其后代的属世情感)的爱也具有这种效果。人们还知道,就其差异和结合而言,这些职责构成一个家庭。
340.人为永生而被造,人人都能承受永生,只要他照着圣言中所指示的得救之法去生活。每个基督徒,甚至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的非基督徒都会认同这一观点。得救的方法有很多,但每一种方法都涉及良善的生活和正确的信仰,就是仁与信;因为仁就是活出良善的生活,信就是持守正确的信仰。这两个普遍原则不仅在圣言中作为得救之法而规定给人类,而且还作为戒律实际地施加给他们。由此可知,藉着它们,人能凭借被神植入在他里面并赋予他的力量来确保获得他的永生;人越是运用这力量,同时倚靠神,神就越会坚固它,并将属世仁爱的方方面面都转为属灵仁爱,将属世之信的方方面面转为属灵之信。神就这样使死的仁和死的信活过来,同时也使这个人活过来。
在人能称得上“过良善生活、持正确信仰”之前,有两样事物必须共存:在教会中,这二者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当内在人意愿良善,外在人行出良善时,这二者就成为一体,外在人受内在人驱使,内在人通过外在人行动。人也是这样受神的驱使,神通过他行动。另一方面,倘若内在人意愿邪恶,而外在人行为良善,那么二者皆通过地狱行动,因为此人的意愿来自地狱,其行为是伪善。一切伪善的行为都有其地狱般的欲望潜伏于其中,就象一条蛇潜伏于草丛或一条虫藏于花蕾中。
人若知道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存在,也知道它们是什么,并且知道这二者能行如一体,而且能明显行如一体,还知道死后内在人仍活着,而外在人则被埋葬,那他就可能拥有丰富的天堂与尘世的奥秘。人若将这二者(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于良善之中,就会永远幸福;反之,人若将这二者分割开来,甚至将它们结合于邪恶之中,则会永远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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