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75

175.妻子不能参与

175.妻子不能参与适合丈夫的职责,另一方面,男人也不能参与适合妻子的职责。这是因为它们之间的区别如同智慧与对它的爱之间的区别,或如同思维与对它的情感,或理解与激活它的意愿之间的区别。在适合男人的职责中,理解、思维和智慧起主导作用;而在适合妻子的职责中,意愿、情感和爱起主导作用。妻子出于意愿、情感和爱履行职责,而丈夫出于理解、思维和智慧履行职责。因此,其职责的差异是男人与妻子性质不同的结果;但随着时间推移,它们仍逐渐趋向结合。

许多人认为女人能履行男人的职责,只要她们像男孩子那样早早涉足其中。诚然,女人能被引入这些职责的操练,却无法被引入判断,而正确履行这些职责从内在依赖于判断。因此,涉足男人职责的女人在判断的问题上不得不请教男人;然后,她们若享有自主权,就会根据男人的建议选择与她们的爱相一致的东西。

有些人还以为,女人同样能将其理解的视觉提升到男人所享有的光之气场中,从而站在同等高度看待事物。他们因着一些有学问的女作家所写的著作而信服这种观点。但在灵界,当这些著作当着这些女作家的面被检查时,却发现它们并非判断和智慧的著作,而是运用语言上的聪明和天赋的著作;出于后者的著作由于文笔优美而看似崇高、博学;不过,也只是在那些将一切聪明的展示都视为智慧的人看来是这样。

另一方面,男人不能参与并正确履行适合女人的职责。这是因为,他们无法进入女人的情感,这些情感完全不同于男人的情感。男性的情感和感知自创世时,因而生性就如此独特,故在赋予以色列人的律例中也有这样一条:

女人不可穿戴男人的衣物,男人也不可穿戴女人的衣物;因为这是令人憎恶的事。(申命记22:5)

这是因为,在灵界,所有人皆照着他们的情感穿衣服;这两种情感,就是女人的情感和男人的情感,若非在两性之间,就无法成为一体;而这在一个人里面是永远不可能的。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有必要举例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