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5.妻子不能参与适合丈夫的职责,另一方面,男人也不能参与适合妻子的职责。这是因为它们之间的区别如同智慧与对它的爱之间的区别,或如同思维与对它的情感,或理解与激活它的意愿之间的区别。在适合男人的职责中,理解、思维和智慧起主导作用;而在适合妻子的职责中,意愿、情感和爱起主导作用。妻子出于意愿、情感和爱履行职责,而丈夫出于理解、思维和智慧履行职责。因此,其职责的差异是男人与妻子性质不同的结果;但随着时间推移,它们仍逐渐趋向结合。
许多人认为女人能履行男人的职责,只要她们像男孩子那样早早涉足其中。诚然,女人能被引入这些职责的操练,却无法被引入判断,而正确履行这些职责从内在依赖于判断。因此,涉足男人职责的女人在判断的问题上不得不请教男人;然后,她们若享有自主权,就会根据男人的建议选择与她们的爱相一致的东西。
有些人还以为,女人同样能将其理解的视觉提升到男人所享有的光之气场中,从而站在同等高度看待事物。他们因着一些有学问的女作家所写的著作而信服这种观点。但在灵界,当这些著作当着这些女作家的面被检查时,却发现它们并非判断和智慧的著作,而是运用语言上的聪明和天赋的著作;出于后者的著作由于文笔优美而看似崇高、博学;不过,也只是在那些将一切聪明的展示都视为智慧的人看来是这样。
另一方面,男人不能参与并正确履行适合女人的职责。这是因为,他们无法进入女人的情感,这些情感完全不同于男人的情感。男性的情感和感知自创世时,因而生性就如此独特,故在赋予以色列人的律例中也有这样一条:
女人不可穿戴男人的衣物,男人也不可穿戴女人的衣物;因为这是令人憎恶的事。(申命记22:5)
这是因为,在灵界,所有人皆照着他们的情感穿衣服;这两种情感,就是女人的情感和男人的情感,若非在两性之间,就无法成为一体;而这在一个人里面是永远不可能的。
SS29.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三”在灵义上表示完整和完善之物,还表示同步的整体,或全部。由于这就是数字三的含义,所以当圣言想要表达这种含义时,就采用这个数字;如以下经文:
以赛亚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3)
耶和华三次呼唤撒母耳,撒母耳三次跑到以利那里,第三次以利才明白。(撒母耳记上3:1–8)
大卫告诉约拿单,他要藏在田野三天;约拿单后来向磐石旁边射三箭;大卫在约拿单面前,叩拜三次。(撒母耳记上20:5, 12–41)
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
以利亚吩咐他们在燔祭上倒水三次。(列王纪上18:34)
耶稣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
耶稣对彼得说,你要三次否认我。(马太福音26:34)
主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约翰福音21:15–17)
约拿在鱼腹中三日三夜。(约拿书1:17)
耶稣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约翰福音2:19; 马太福音26:61)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三次。(马太福音26:39—44)
耶稣第三天复活。(马太福音28:1)
此外,还有许多经文提到了数字“三”;凡提到它的地方,所论述的都是一项已经结束和完整的工作,因为这就是数字“三”的含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