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3.⒂妻子就这样将丈夫的形像接收到自己里面,由此觉察、看见并感受他的情感。上述原因证明:妻子将属于其丈夫智慧的事物,因而将其灵魂和心智的属性接收到自己里面,并以这种方式将自己从处女变成妻子。得出这一结论的理由如下:
①女人是从男人被造的。
②因此,她拥有一种与男人联结,可以说重新与男人联结的倾向。
③由于并为了与配偶联结,女人生来就是对男人的爱;她通过婚姻变得越来越是对男人的爱,因为她的爱不断将其思维专注于这个男人与她的联结。
④她通过关注男人生命的渴望而与这唯一的男人联结。
⑤他们通过包围并联结他们的气场联结,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种联结取决于妻子所拥有婚姻之爱的性质,同时取决于丈夫当中接受这爱之智慧的性质。
⑥他们还通过妻子吸收丈夫的阳刚之气联结。
⑦从这些事实明显可知,丈夫的某种事物不断被转录到妻子里面,并注入她,如同她自己的。
由此可知,丈夫的形像是在妻子里面形成的;妻子由于该形象在自己里面觉察、看见并感受丈夫里面所发生的一切,因而可以说在丈夫里面感受她自己。这种觉察出自交流,看见出自观察,感受出自触摸。妻子通过用手掌触摸丈夫的脸、臂、手和胸来感觉她的爱被丈夫接受。这一切是大厅里的三个妻子和玫瑰园里的七个妻子透露给我的,如记事(156e,208,293—294节)所描述的那样。
407.有必要解释一下爱邻舍的意思是什么。爱邻舍就是希望邻舍好、向他行善,而邻舍不仅包括亲朋好友和善人,还包括陌生人、仇敌,或恶人。但对这两类人实践仁爱的方式却有所不同:对亲朋好友要用直接的善行,对敌人或恶人要用间接的善行。间接的善行包括劝诫、处罚、惩戒,因而矫正。可以这样来说明:法官根据法律和正义惩罚作恶者就是在爱他的邻舍;因为他由此使这个人变得更好,并照顾到公民的福祉,以免作恶者伤害他们。众所周知,父亲因孩子犯错而惩戒他们就是爱他们;相反,若他不因此惩戒他们,就是爱他们的罪恶,这不能称为仁爱。还有,若人击退来者不善的仇敌,并在自卫中击打这个袭击者,或将其绳之于法,以免受到伤害,但仍有意与其成为朋友,那么他的行为就处在仁爱的主流中。旨在保卫国家和教会的战争并不违背仁爱。所着眼的目的决定了它们是否是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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