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3.⒂妻子就这样将丈夫的形像接收到自己里面,由此觉察、看见并感受他的情感。上述原因证明:妻子将属于其丈夫智慧的事物,因而将其灵魂和心智的属性接收到自己里面,并以这种方式将自己从处女变成妻子。得出这一结论的理由如下:
①女人是从男人被造的。
②因此,她拥有一种与男人联结,可以说重新与男人联结的倾向。
③由于并为了与配偶联结,女人生来就是对男人的爱;她通过婚姻变得越来越是对男人的爱,因为她的爱不断将其思维专注于这个男人与她的联结。
④她通过关注男人生命的渴望而与这唯一的男人联结。
⑤他们通过包围并联结他们的气场联结,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种联结取决于妻子所拥有婚姻之爱的性质,同时取决于丈夫当中接受这爱之智慧的性质。
⑥他们还通过妻子吸收丈夫的阳刚之气联结。
⑦从这些事实明显可知,丈夫的某种事物不断被转录到妻子里面,并注入她,如同她自己的。
由此可知,丈夫的形像是在妻子里面形成的;妻子由于该形象在自己里面觉察、看见并感受丈夫里面所发生的一切,因而可以说在丈夫里面感受她自己。这种觉察出自交流,看见出自观察,感受出自触摸。妻子通过用手掌触摸丈夫的脸、臂、手和胸来感觉她的爱被丈夫接受。这一切是大厅里的三个妻子和玫瑰园里的七个妻子透露给我的,如记事(156e,208,293—294节)所描述的那样。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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