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2.⒁妻子通过吸收丈夫的阳刚之气而与他联结;不过,这一切取决于他们对彼此的属灵之爱。事实的确如此,这也是我从天使口中所得知的事。他们说,丈夫排放的精液被妻子普遍接受,并充实她们的生命;妻子就这样与丈夫过着日益和谐的生活,并因此在结果中产生灵魂的联合和心智的结合。天使给出的理由是,丈夫的精液含有他的灵魂,还含有被联结于灵魂的心智内层。他们补充说,这一切自创世时就已规定,以便形成其灵魂的男人智慧能融入妻子,照主的话说,从而使他们成为一体。如此规定也是为了确保妻子怀孕后,男人不会出于某种幻想遗弃她。不过,他们补充说,妻子照着他们的婚姻之爱而吸收并占有丈夫的生命,因为爱情既是一种属灵的联结,那么就会将他们联结起来。他们说,作出这样的规定还有许多其它原因。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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