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9.⑾妻子出于其爱不断思想丈夫对她的倾向,怀有与他联结的意图;而男人则不然。这和前面的解释(160节)是一致的,即:就妻子而言,与男人联结的倾向是恒久不变的;但就男人而言,这种倾向是变化无常的。由此可知,妻子不断思想丈夫对自己的倾向,怀有与他联结的意图。诚然,妻子对丈夫的想法会因她料理家务事而被打断,但它仍存留在其爱的情感中;并且对女人来说,这种情感不像在男人身上那样与其想法分离。不过,我所报告的这些事都是她们告诉我的,读者可参看后面几章末尾关于坐在玫瑰园里的七个妻子们的两个记事(293和294节)。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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