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⑽这种洞察力是妻子的智慧;它不可能存在于男人里面,男人的理性智慧也不可能存在于妻子里面。这一点从两性的差异可推知。男性用理解力来觉察,女性用爱来觉察。理解力觉察在身体之上、超越尘世的事物,因为理性和属灵的视觉能延伸到这些事物。但爱无法超越它的感受;它若超越,就要从与男性理解的联结中获得这种能力,这种联结自创世时就已建立。因为理解属于光,爱属于热;属于光的能被看到,而属于热的只能被感受到。由此明显可知,由于两性之间存在的普遍差异,妻子的智慧无法存在于男人里面,男人的理性智慧也无法存在于妻子里面;而男人的道德智慧,只要是源于其理性智慧的,就无法存在于女人里面。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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