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⑽这种洞察力是妻子的智慧;它不可能存在于男人里面,男人的理性智慧也不可能存在于妻子里面。这一点从两性的差异可推知。男性用理解力来觉察,女性用爱来觉察。理解力觉察在身体之上、超越尘世的事物,因为理性和属灵的视觉能延伸到这些事物。但爱无法超越它的感受;它若超越,就要从与男性理解的联结中获得这种能力,这种联结自创世时就已建立。因为理解属于光,爱属于热;属于光的能被看到,而属于热的只能被感受到。由此明显可知,由于两性之间存在的普遍差异,妻子的智慧无法存在于男人里面,男人的理性智慧也无法存在于妻子里面;而男人的道德智慧,只要是源于其理性智慧的,就无法存在于女人里面。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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