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⑽这种洞察力是妻子的智慧;它不可能存在于男人里面,男人的理性智慧也不可能存在于妻子里面。这一点从两性的差异可推知。男性用理解力来觉察,女性用爱来觉察。理解力觉察在身体之上、超越尘世的事物,因为理性和属灵的视觉能延伸到这些事物。但爱无法超越它的感受;它若超越,就要从与男性理解的联结中获得这种能力,这种联结自创世时就已建立。因为理解属于光,爱属于热;属于光的能被看到,而属于热的只能被感受到。由此明显可知,由于两性之间存在的普遍差异,妻子的智慧无法存在于男人里面,男人的理性智慧也无法存在于妻子里面;而男人的道德智慧,只要是源于其理性智慧的,就无法存在于女人里面。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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