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66

166.⑻为实现这种

166.⑻为实现这种联结,妻子被赋予洞察丈夫情感,并极其谨慎地引导它们的能力。妻子了解丈夫的情感,并谨慎地引导它们,这也是藏在妻子里面的婚姻之爱的奥秘之一。她们通过视、听、触三种感觉了解这些情感,并节制它们,而丈夫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由于这些事是妻子们的奥秘之一,所以我不好透露它们的细节;还是让妻子们自己来说更合适一些。因此,我在数章末尾增补四个记事,其中就有妻子们自己透露的秘密。有两个记事出自住在看似有金雨落在上面的大厅中的三个妻子(156e208节),另两个则出自坐在玫瑰园中的七个妻子(293和294节)。读了这些记事,该秘密就会水落石出。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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