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3.⑺妻子与丈夫理性智慧的联结是从内进行的,但与其道德智慧的联结是从外进行的。男人具有双重智慧,即理性智慧和道德智慧。他们的理性智慧唯独属于理解力,而他们的道德智慧既属于理解力,同时也属于生活。这一点仅从直觉和探究就能被推断并看出来。不过,我会举一些具体例子,好叫人们知道何谓男人的理性智慧和道德智慧。属于男人理性智慧的事物被冠以各种名称,通常被称为知识、聪明和智慧。更具体的术语是理性、判断力、创造力、学习力和决策力。然而,科学知识多种多样,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有的职业知识。有些知识是神职人员所特有的,有些是政府官员及其下属所特有的,有些是法官所特有的,有些是医生和药剂师所特有的,有些是士兵和水手所特有的,有些是工匠和技工所特有的,有些是农民所特有的,等等。理性智慧还包括青少年在校学习、以便日后用来获得聪明的一切科学知识。它们也有各种名称,如哲学、物理学、几何学、力学、化学、天文学、法学、政治学、伦理学、历史学,等等。通过它们,如同通过大门,人能被引入理性观念,而理性智慧便从这些理性观念获得。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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