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2.⑹这种联结从婚姻最初的日子起就逐渐进行,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它会变得越来越深入,直到永远。婚姻最初的热并不产生联结,因为它源于两性情爱,这爱是属身体的,并由此影响灵。凡出于身体而在灵里的,都不会长久;但出于灵而在身体里的爱则可持久。属于灵并从灵进入身体的爱情,连同友谊和相互信任被注入夫妻的灵魂和心智。当这二者(即友谊和相互信任)与婚姻最初的爱结合在一起时,这爱就变成了婚姻之爱,并打开夫妻的心扉,将爱情的甜蜜注入他们。这一过程会随着友谊和信任被添加到原初之爱中而越来越深入,并且这原初之爱会融入这种友谊和信任,而这种友谊和信任也会融入这原初之爱。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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